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: 公墓墓穴的一个使用周期最长为20年,期满后可以续租。
最近媒体所说的墓地使用年限为20年是一个误区,公墓购买后都是永久使用,所指的是以20年为一个管理周期,到期续交管理费,管理费收取标准参考当时民政局制定的政策。目前是收取当时购墓款的5%-10%,不同陵园收费标准略有差异。例如您当时购墓款是10万元,20年以后需要交纳10万元的5%=5000元,周期还是管20年,相当于每20年交一次物业费。到期不续交管理费视为放弃墓穴使用权,按现规定会合理安置骨灰,目前民政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,规定不续交管理费如何处理已安葬的骨灰,大部分公墓采取搁置处理,即不打扫、不修缮也不清除。等待法律出台相关规定,会依照其规定。